天津卫,九河下梢的地儿,人多、水多、奇闻多、怪案也多,从清代自现代许多新旧档案之中,记载许多古古怪怪的案子,这些案子或扑朔迷离,或令人惊悚,或无法破解,或难以论断,其中尤以民国时期奇案最多,也最为离奇。
天津卫自光绪年便已经有了报社,最初以《大公报》最为畅销,时至民国之时,报业林立,光是小型报社就有数十家。就连张勋、小德张等著名人物,在天津做寓公之时,也开设报馆,招募记者搜罗当时中华之奇闻、新闻。尽管当时没有网络,但电报已经很发达。最初,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之时,已经对电报业十分感兴趣,尽管有引进,但没有时兴起来。
后袁世凯任直隶总督之时,率先在天津设立电报局,时至民国,已经很完善。比方凌晨3点在广东发生的新闻,不出早上5点,天津便已经收到电报,立即排版印刷,分散报童,当街叫卖。
正是因为报业林立,为吸引大众买自己的报纸,那些记者尤其喜欢收罗当时的一些奇闻异事以及怪案悬案。今天说的这件事儿发生在1936年,也就是民国二十五年。这一年正月的一个早晨,家住睦南道的王木雄先生早早起床,前往学堂赶早上一趟课。下课之后,他收拾教具,跟校长聊了会天,然后司机开车送他回家,他要陪太太和爸爸去起士林吃西餐。
家住睦南道的绝对没有穷人,非富即贵,王先生家住洋房,出门车接车送,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坦,一个潇洒。当他走到院门前,准备打开欧式铁艺门时,却发现本应关闭的门是虚掩的,难道是早上自己出门忘了关门?不对,自己明明关好了。
尽管心中疑惑,但也没想太多,径直走到屋门处,却发现屋门也是虚掩的。他心中登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即推开屋门。发现父亲王老先生倒在客厅沙发上,身上全是血污,早已不省人事。而他怀有身孕的太太黄丽婉则倒卧在书房的血泊之中,在其身旁,有一本染有血手印的英汉双语词典。
天呢,才一堂课的光景,家里便遭遇如此变故,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接受这个现实,王先生大声嚎啕,引来邻居,这些人家家有电话,马上有人打电话给警署。
天津市第一警署派人前往调查,竟调查,王先生的父亲和妻子死亡时间相隔不久。两人一个被刺了14刀,一个被刺了12刀。刀伤形状比较特殊,不是一般利器所造成的楔形,而是少见的弯月形。有经验的老警察认为这应该是木工所使用的凿子制造的伤口。
另外,凶手在杀人后,拿走首饰、黄金、现钞、以及西装、毛衣等物,就连王太太的浴袍和丝质睡衣也消失不见。房中找不到鞋印,凶手非常有可能是脱鞋进屋。另在王太太手中,警方找到几根断发,这似乎是在挣扎之时从凶手头上拽断的。
尽管有了这些线索,但仍是一无头绪,凭直觉来看,这是一起入室杀人盗窃案。谁这么大胆子,敢在睦南道作案,要知道为保护这些有钱人的安全,这里长期有军警巡逻。这人一定是熟知军警巡逻的时间,对此地环境也较为熟悉。说不定,是以前上门打造家具的木工所为。
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几个木工都有证据说明自己在案发时没有出过门。接着又对胶皮车(黄包车)做出详细的调查,结果当时没人去过睦南道送客。王先生的邻居,在银行工作的陆先生提供了一些线索,他说自己早上上班前,看到有个年轻人提着一个格子状的口袋,在道口徘徊,行踪可疑。但他因为赶着上班,因此也没太多留意。住在睦南道的人他基本都认识,这人是个生面孔,应该有作案嫌疑。
这人是谁呢?说起来他也算是王先生的弟弟,死者王老先生的儿子。为啥说算是呢?因为他是王老先生的太太跟别的男人坏的孩子。怀孕后,王老太太一直瞒着自己丈夫,王老先生也没有怀疑,认为老婆生下的一定是自己的孩子。结果养到十几岁时,事情穿帮,气的王老先生把他娘儿俩赶了出去。赶出去没多久,王老太太一命呜呼,这小子由姨妈养大,现如今二十多岁。
这小子来干什么,当时袋子里装的又是什么?一番询问,他交待说自己路过此地,想来看看王老先生,毕竟老人家对自己有养育之恩。袋子里装的是自己一大早买的鹅,准备送给王老先生。但自己徘徊半天,没好意思进门,于是就回家了。
难道真就这么巧合吗?尽管警方怀疑,但没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根据他的口供,警方找到卖鹅人,卖鹅人说在那天早上的确有个年轻人买了一只雁鹅。照此来看,这小子好像没有说谎。再想调查,遇到麻烦,这小子的姨妈不是好惹的,家里有财有势,通着官府,因此也就没有再查下去。
接着又有两人成了嫌疑人,一个是死者王太太的娘家侄子,十九岁的黄满春,一个是六十多岁的中医张志杰。
案发的头天晚上,黄满春来找姑姑借钱,他是个游手好闲之辈,不务正业,经常来借钱,但从没还过。那晚又来借钱,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姑姑死活不借,还骂了他一顿。他气呼呼走后,朝着院子骂街,骂姑姑、姑父,并诅咒二人不得好死。
难不成是这小子起了歹心,杀了亲戚?可他死活不承认,说自己尽管说了狠话,但杀人这事他可不敢。并且有几个混星子证明他当时在跟大伙耍钱,就没有时间作案。
让混星子当证人,可真新鲜。这些人本来就是青皮无赖,他们的话能信吗?可不信也不行,黄满春的爸妈听说儿子有事,直接上警察署叫板。黄满春家也不是善茬,他父亲原先在段祺瑞手下当差,吃过官家饭,很是嚣张。因此,黄满春也不予调查。
最后一个,就是穷郎中张志杰了,六十多岁,是个中医世家,家里前几辈子也阔气过,可到了他这一辈,彻底没落了。家里能卖的全卖了,能当的全当了,现如今已是家徒四壁。正在苦闷之际,王先生找上门来,让他帮助自身怀孕的太太调理身子。赶上这好事,张大夫算是吃上了。几乎天天往王家跑,替王太太把脉。
正是因此,他也成了嫌疑人。警方搜查他家时,偏巧搜出一条带血滴的裤子。他说这是自己的一条旧裤,一次不慎割伤手掌滴上的血滴。自己已经年迈,没有杀人的能力,虽然家中贫穷,但自己读过圣贤书,绝对不干伤天害理之事。
尽管他说的话有道理,也没有在他家找到凶器和失物,但报纸天天报道此事,警方也想早点结案。就这样,张大夫成了凶手,马上对其提起公诉。经过三次审讯,张大夫以杀人盗窃罪被判处死刑。起初两次,张大夫死活不肯认罪,也许是受不了牢狱折磨,也许是有人对他私下说了什么。第三次公诉,还没等法官说完,他自己承认了罪过,而且说得头头是道,并说明凶器正是凿子,事后凶器被他丢河里了。他甘愿伏法,只求速死。
前后三次,一个人的变化竟如此之大,令人不禁疑惑。可既然他当庭认罪,那没的说。就这样,这位从医大半辈子的老大夫被判处死刑。
此事从案件一开始就有记者追踪报道,谁也没曾想终究是这样。不过好歹也有人认罪了,这案子就算了结了。老中医竟然沦落到用凿子杀人的地步,也足够荒唐和无稽。至于是不是冤枉,那就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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