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端近日接到西城区虎坊路社区的多名业主及周边市民反映,该小区为开放式小区,住宅楼之间的道路中有多条为市政道路,近期随着一家只负责停车管理的物业公司进驻,南大门处被加装了停车道闸,小区内道路和市政道路上也被施划了车位进行收费。
业主说,加强停车管理从而改善小区的停车乱象,这本是好事,但是在停车收费方案未与大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设卡收费,让业主们有点难以接受。由于小区里还有不少社会单位,经常由此通行的市民也质疑:市政道路能说封就封吗?
家住虎坊路社区的刘先生反映,前不久,小区“空降”一家物业公司,不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专门在路边划车位收费,“我们小区原是一个开放式小区,出入口也多。前几年受疫情影响,周围多个出入口都装上了铁栅栏门,此后再也没拆。小区内有多条市政道路,平时只在铁栅栏门上开一道小门供行人出入。眼下,贯穿小区南北的市政道路,南口虽然拆掉了铁栅栏门,可物业公司又装上了停车道闸,影响到小区业主和周边市民通行。”刘先生说。
多名小区业主反映,小区内道路及多条市政道路一侧已施划停车位,物业公司强行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公司设个停车杆就收费,这费收得不明不白。我们400余户业主都签名反对。”“大家不是不愿交钱,但这些停车位既然设在市政道路上,收取停车费的二维码为何显示是个人收的?”不少业主质疑,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道路、特别是在市政道路上设卡收费不妥,“尽管社区说想通过封闭小区给居民提供相对安静的环境,但实际上小区内幼儿园、学校及社会单位并不少,设卡反而增加了进出的拥堵。”
多位业主呼吁,属地应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保障居民停车及行车安全,而不是通过封闭小区、设立停车杆对车位进行收费来达到管理目的,“停车位施划前后及收费前后,小区车位数量没变,也没有合理分配车位,大家仍然就近将车停在自家楼下,看不出停车管理体现在哪儿了。”
虎坊路社区占地方正,总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小区东、南、西、北四面分别为西经路、北纬路、虎坊路和永安路。8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小区西北门,只见门外竖有一块路牌,上面绿底白字写着“虎坊东二巷”。巷内,一道拱形铁艺廊架,下装有两扇铁栅栏门,大门上着锁,西侧栅栏门上单开了一道小门,仅供居民步行或骑行进出。业主曹先生说,该条路是市政道路,“道路挺宽的,大门常年被锁着,机动车不能通行。”虎坊东二巷东侧已施划车位,道路南端是一条东西路,路侧也施划有一排车位。
在曹先生带领下,记者行至小区西门。西门仅装有两扇铁栅栏门,同样上着锁,半开着一扇小门,小门上张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消防通道门口严禁停放车辆”。就在该张白纸旁,一辆白色机动车停占在这条通道上。“小区内都是六七十年的老楼,一旦失火,此门上着锁,消防车绕路才能进入,耽误几分钟也许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一名路过的居民担心地说。
虎坊中街是位于小区中心的南北主路,两侧路沿石刷着黄色警示线,路东停有一排车辆。“这条路也是市政道路。”曹先生说。
门外张贴着《公示告知单》,上面写着该小区居民可持证办理停车位登记手续,停车缴费标准是:有房产证、户口本、行驶证3证,每月缴150元;有户口本、房产证或是行驶本中两证的,每月200元;只有户口本一证,每月360元。告知单落款为“北京市爱贺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再次返身进门,记者看到门内西侧还立有一个“路外收费停车场”的停车牌,停车场编号为“西014G014”,收费标准是每15分钟小型车收2.5元,大型车收5元。道路东侧设有一个岗亭,亭外贴着车位服务电线日下午,记者拨打该电话被拒接。岗亭上贴着《备案证明》。业主认为,正是该份备案证明,让北京市爱贺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入小区施划车位进行收费,并在市政道路上设卡。记者细看发现,备案单显示停车场地址为“
104号”,停车场名称为“虎坊路小区停车场”,核发机关为“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这只能证明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为停车场经营进行了备案,并不代表允许物业公司在市政道路上设卡。而且虎坊路小区位于虎坊路西侧,我们虎坊路社区位于道路东侧,这份证明连名称都搞错了。”沿虎坊中街向北,记者看到小区里还设有虎坊路幼儿园、北京一六一中学(永安路校区)、北京液化气虎坊路供应站等多家社会单位。北京一六一中学(永安路校区)正对着小区北门,该段路也是一条市政道路,记者看到该段道路北口也竖有一面“
”的标牌,铁艺拱形廊架下的道路停车道闸装有两面挡板。一居民透露,该道闸是疫情防控期间装设的,“当时供小区居民车辆进出,但是现在也成了市政道路上的一个卡点。”
受益者,但实际大家更愿意拆除设在市政道路上的栅栏门,撤掉挡车杆,恢复通行原状。”“
”一位经常从这里穿行的老人说,停车道闸安装已有一段时间了,孩子们马上要开学了,到时家长涌进来接送孩子,小区很多门又进出不便,交通将拥堵不堪。有业主说,虽然接送孩子的车辆15分钟内进出小区是免费的,“但是出口少了,路上更堵。”当日17
“我是跟着导航来到这条路的,没想到设了挡车杆,这不是市政路吗?怎么拦上了?”该机动车离开后,记者现场寻找,也未找到有关引导社会车辆通行的标识。
23日,记者向虎坊路社区居委会、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北京市爱贺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做询问。虎坊路社区居委会一负责人说,该小区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住有2000
40%的公房转成商品房,但社区内最大的业主仍是北京宣房集团,“社区内没有物业公司,此次引入的物业公司只负责停车收费。”该负责人称,他们会联系有关部门对消防通道封堵问题进行整治,“但是其他栅栏门是为了方便居民出行,目前没有拆除计划。”记者查找到北京宣房集团的电话,在上班时间多次致电,但一直无人接听。北京市爱贺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则以“
”为由挂断了记者电线日,就该小区市政道路性质及使用问题,记者多次致电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一值班人员记下有关问题后表示,将联系业务科室人员进行解答。但直至发稿,记者未能收到相关科室人员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道路规划用途。除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闭城市道路或者限制车辆、行人通行。第二十条规定,禁止擅自拆改、移动城市道路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搭建构筑物,以及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鹏飞和记者说:“将城市道路圈进小区内部的行为,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市政道路上装设停车道闸,也会令社会车辆误认为该道路无法通行,从而阻碍了城市交通的顺畅通行,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司鹏飞认为,市政道路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其建设和使用应受到严格规划和监管,
如街道、社区因居民安全保障问题是需要占用市政道路,也应经过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