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0m。本次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1、拆除公园内原有地面铺装(含垫层基础)、门卫、铁艺围墙、大门、庭院灯、现状收水井等设施;2、公园内地坪重新铺装花岗岩、彩色透水砼等;3、原有门头、弧形廊架等构筑物立面出新;4、新建L形长廊新增格栅、清水混凝土挡墙、叠水改造等;5、公园内雨污水管网改造;6、公园内增设座椅、垃圾桶、健身器材、儿童活动器具等家具设施;7、公园内部分乔木移植,地被苗木移除及留存苗木修剪;8、绿地杂灌清理、平整及土方回填、造型;9、各类乔木、灌木、色块、草坪种植及养护等。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2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0日。
3.1投标人必须持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且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价不低于235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注:1、五年内指2018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2、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同时具备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自2021年8月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8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5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和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网上发布。
(2)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一定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经营事物的规模内承接业务。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